深圳一名女子在巴士站勸阻男子吸煙不果,遂以飲品澆熄其煙頭,雙方發生衝突報警。官方調查後證實巴士站為禁煙區,已對該男子罰款;兩人經調解後達成和解,然而女子聲稱遭到公安脫衣搜查引爆內地轟動。法律專家提醒,市民應透過官方途徑舉報,避免強行滅煙以免侵權。
勸阻吸煙演變成肢體衝突
近日,一段關於「女子在深圳巴士站勸阻男子吸煙引發衝突」的影片在網上瘋傳。事發於 2026 年 4 月 24 日下午 5 時許,29 歲的王女士在光明區同仁路一巴士站候車時,發現 33 歲的陳姓男子正在吸煙。王女士上前勸阻,指出公共場所不應吸煙,惟陳男以「現場無禁煙標誌」為由拒絕。
▼涉事的巴士站印有禁煙字句▼
雙方爭執期間,王女士情緒激動,將手中的果汁飲料潑向陳男持煙的右手,將煙頭澆熄,隨後丟棄果汁杯。陳男見衣物被弄濕,隨即撿起飲料杯擲向王女士,雖然未有擲中,但飲料濺濕了王女士及其友人的衣服。雙方互不相讓並報警處理。
搜身程序引發爭議 事主被要求脫光內衣褲
更令網民震驚的是,王女士發文表示,雖然是她主動報警,但到達派出所後,卻被告知其行為涉嫌「侮辱罪」,理由是她澆熄煙頭時,飲品濺到了男子的手上。她隨即被採取「治安傳喚」措施,程序與一般刑事調查無異。根據王女士的貼文,她在接受調查期間經歷了極大的心理創傷。她指稱在「安全檢查」環節中,女性工作人員要求她趴在牆上,並命令她脫去所有衣物,包括內衣褲以進行搜身。
▼女事主收到的報警回執▼
此外,王女士患有 1,200 度高度近視,但在檢查期間被要求除下眼鏡及隱形眼鏡,令她陷入近乎全盲的狀態。她又描述候審室環境惡劣,室內燈火通明無法關燈,且被禁止通訊;如廁時亦不准關門,甚至要在眾目睽睽下穿脫連體衣,令她感到極度難受,自尊心嚴重受損。
▼事主原文▼
深圳光明區聯合調查組於 25 日發布通報。通報指,民警到場後將二人帶回辦案中心調查。經調解,王女士與陳男於當晚達成和解,簽署《人民調解協議書》,互不追究法律責任,而當天有女性工作人員進行「人身安全檢查」。針對公眾關注的違規吸煙問題,調查組確認,根據《深圳經濟特區控制吸煙條例》,公共交通工具室外站台及其等候區域屬於法定禁煙場所。交通運輸執法部門已證實陳男行為違規,依法責令其改正,並處以行政罰款。
法律專家:良好動機下亦需注意手段
深圳被譽為內地「最嚴控煙城市」,其法例已將巴士站、地鐵出入口及電子煙納入禁煙範圍。雖然法例嚴謹,但律師林斐然指出,現行條例並未賦予普通市民「執法權」。
有內地律師表示,王女士以飲料潑向他人的行為,在法律層面上可能構成侵權或侮辱。他強調,市民若遇到違規吸煙情況,應採取口頭勸阻或透過官方小程式「別抽啦」進行舉報,而非採取激進舉動。林律師建議,對這類事件應以調解為主,因為王女士的初衷是維護公共衛生安全,應予以肯定,但提醒大眾應透過合法程序推動無煙環境。
▼深圳事件在內地引發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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