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假期將至,相信不少人都計劃前往台灣、日本、韓國等旅遊熱點旅行,不過大家都要留意各地禁帶物品。近日台北市政府衛生局發出呼籲,提醒市民從境外攜帶回台的藥品及醫療器材僅限個人自用,嚴禁在網絡或其他渠道轉售,違規者最高可被處以 200 萬元新台幣罰鍰。
不少人到日本、韓國或會採購大量眼藥水、止痛藥或隱形眼鏡等熱門產品自用或作手信,不過在入境台灣時要注意攜帶藥品的限制。
購藥遵循「三不原則」 數量限制須知
衛生局強調,民眾外遊購藥應遵循「不超量、不轉售、不代購」原則。根據財政部關務署及食藥署規定,旅客攜帶藥品入境有明確數量限制:
非處方藥: 每種最多 12 瓶(盒、罐、條、支),合計不得超過 36 瓶。
中藥材: 每種最多 1 公斤,合計不得超過 12 種。
中藥製劑: 每種最多 12 瓶,合計不得超過 36 瓶。
衛生局指前述藥品入境後僅供個人自用,嚴禁透過蝦皮、Facebook社團或LINE群組等平台販售。若未具藥商資格擅自販售,涉違反《藥事法》第27條規定,依同法第92條可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若涉及販售或意圖販售未經核准之藥品,更可能觸犯刑責。
網售醫療器材屬違法
除藥品外,隱形眼鏡及OK繃(膠布)等醫療器材亦是誤觸法網的高危品項。衛生局指出,具矯正視力功能的隱形眼鏡屬於第2等級醫療器材,入境限額為單一度數最多60片,每人限同一品牌及最多2種度數。OK繃合計不得超過60個(片)。法律規定,若未經許可於網路販售醫療器材,最高可處100萬元罰鍰;若未具醫療器材商資格而於網路販售醫療器材,涉違反《醫療器材管理法》第13條規定,可依同法第70條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如屬意圖販賣而輸入未經核准之醫療器材,亦可能涉及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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