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上可以用現金?中國人民銀行等部門制定的《人民幣現金收付及服務規定》昨日(2月1日)正式實施。新規明確要求實體商戶及人工櫃位不得拒收現金,銀行分行必須提供存取服務,旨在保障公眾支付選擇權,構建現金與電子支付並存的便利環境。
內地移動支付普及,但拒收現金的問題時有發生,對於不少北上的長者而言相當不便。為維護人民幣法定貨幣地位,中國人民銀行聯同國家發改委、金融監管總局制定的《人民幣現金收付及服務規定》於2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政策針對商戶、公共服務機構及銀行,就現金收付行為訂立明確規範,確保公眾的支付權利。
商戶不得歧視現金支付
根據新規,凡是採取人工方式收款、提供面對面服務的場所,均應支持現金支付。這包括了線上預約但線下完成交付的交易模式。只要具備當面收款條件,經營者就不能拒絕消費者使用現金。此外,商戶亦有責任維持合理的零錢備付量,以確保在收款時有足夠的輔幣進行找續,不得以「無細錢找」為由變相拒收。
▼新規四大重點▼
人工服務必須收現: 凡採取人工收款、提供面對面服務,或線上預約、線下交付的交易,只要具備當面收款條件,商戶必須支持現金支付,並應準備合理的零錢以便找續。
自助服務須有指引: 對於無人值守、使用自助機具,以及在園區、學校、景區等實行統一管理的場所,經營主體必須在顯眼位置標示支付方式。若需進行現金轉換(如充值卡),需提供服務電話及相關指引。
電商及外判服務: 全網絡交易須提前公示支付方式;若委託第三方代收費用,委託方應透過書面協議要求受託方接受現金。
科技創新不得排斥現金: 政府推行數字政務或商業模式創新時,必須充分考慮使用現金的人群需求,不得存在歧視或排斥現金的行為。
銀行機構:確保分行及機具服務量
新規亦加強了對銀行業金融機構的監管,要求提高現金服務質量:
實體網點職責: 設有實體營業場所並吸收個人存款的銀行分行,必須辦理現金存取業務。
合理佈局: 銀行須確保現金網點及自助機具(如ATM)的數量與佈局,能滿足不同客戶群體的需求。
現金質量與風險控制: 銀行須依法做好回籠現金的清分工作,防止不宜流通的殘缺人民幣流回市場。若銀行作為代收單位,亦必須支持人工收取現金。
遇拒收現金可投訴維權
若市民在消費或辦理業務時遇到現金支付不暢,應先與商戶友好協商。如對方明確拒收現金或採取歧視性措施,消費者應妥善保留證據(如錄影或截圖),並透過城市政務熱線、消費者權益保護渠道或金融權益投訴平台舉報。中國人民銀行表示,將會同相關部門對違規行為及時處理,以保障法幣的嚴肅性。
來源:央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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