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全球多宗行動電源(俗稱「尿袋」)導致的起火事件,飛行安全規定持續更新。香港民航處 (CAD) 已正式立例,由2025年4月7日起,新增兩項嚴格限制:1) 航班上全程不得使用行動電源為任何裝置充電;2) 行動電源不得放置於機艙座位上方的行李架。其實除了民航處限制,多間航空公司亦有相關規定。為避免因攜帶尿袋登機違規而影響行程,登機前最好先了解清楚,《U Travel》為你整合10大航空公司對行動電源的規定。
尿袋上機限制|帶行動電源上機要注意甚麼?
近年行動電源(俗稱「尿袋」)已成為不少旅客的必需品,但由於近期發生多宗行動電源起火的事故,令航空公司收緊乘客帶其上機的限制,根據香港民航處的規定,從2025年4月7日起,乘客在航班上禁止使用外置充電器,也不得放置於行李架上。另外,各家航空公司對攜帶行動電源的規定不盡相同。
根據國際航空運輸協會(IATA)的指引,飛機乘客在攜帶行動電源時,應以其「瓦時」(Wh)數值為依據。依據國際航空運輸協會(IATA)的規範,絕大多數的航空公司不允許旅客將電量超過 160Wh 的行動電源帶上飛機。此外,對於電量介於 100Wh 至 160Wh 之間的行動電源,有些航空公司會要求旅客在登機前先行報備。為了避免在海關檢查時被沒收,建議旅客選擇那些已明確標示瓦時數值的行動電源。
在查看個別航空公司規定前,請先確保行動電源符合以下所有國際及本地通用標準:
1. 容量限制
看「Wh」非「mAh」。航空安全標準只看「瓦時 (Wh)」。
- 100Wh 或以下:無需申報,可攜帶。
- 100Wh 至 160Wh:需要向航空公司申報,獲批准後方可攜帶。
- 超過 160Wh:嚴禁攜帶上機。
尿袋上飛機限制容量限制(睇圖)
2. Wh 計算教學
如果行動電源只標示了毫安時 (mAh),可使用以下公式換算:
瓦時 (Wh) = 電壓 (V) × 毫安時 (mAh) ÷ 1000
例子: 一個 10,000 mAh、標示電壓 3.7V 的行動電源,其 Wh 值為: (3.7V × 10,000mAh) ÷ 1000 = 37Wh (符合規定)
3. 標示必須清晰
行動電源外殼上必須清晰標明 Wh 值或 mAh 及 V 值。任何沒有清晰標示的行動電源,機場安檢人員有權拒絕讓你攜帶尿袋登機。
4. 攜帶方式:嚴禁託運!
所有備用電池和行動電源都必須作為手提行李隨身攜帶。這是因為一旦在貨艙起火,將難以即時發現和處理。隨身攜帶可確保機組人員在發生意外時能立即應對。
5. 數量限制
IATA 建議每位旅客攜帶的備用鋰電池(含行動電源)總數不超過20個。但部分航空公司有更嚴格的限制(例如亞洲航空),請務必留意。
6. 保護措施
為防止短路,行動電源應有妥善保護,例如:
- 保留原廠零售包裝。
- 使用膠帶將電極(金屬接觸點)絕緣。
- 將每個行動電源單獨放入保護袋或塑膠袋中。
7. 【香港新規定】全程禁止使用及妥善存放
由2025年4月7日起,在所有受香港民航處規管的航班上:
- 嚴禁在航機上為行動電源充電,或使用行動電源為手機等裝置充電。
- 行動電源必須存放在座位下方,不得置於頭頂的行李架內。
尿袋上機限制|十大航空公司行動電源限制
【香港本地航空公司】尿袋上機規定
【台灣及亞洲主要航空公司】尿袋上機規定
尿袋上飛機限制|1.國泰航空
每位乘客可攜帶最多20個容量低於100Wh或鋰含量低於2克的備用鋰電池(包含行動電源)。這些電池需妥善包裝,例如使用原廠包裝、用膠帶包覆電極或裝入專屬的保護袋中,以避免短路。請注意,在飛航期間,無論是為行動電源充電,或是用行動電源為其他設備供電,都是被禁止的。
尿袋上飛機限制|2.香港快運
每人可帶20個備用電池(含行動電源),鋰含量需低於2克,且容量不得超過100Wh。所有電池都必須個別包裝,以防止短路。
尿袋上飛機限制|3.香港航空
每位旅客最多可帶20個容量在100Wh以下或鋰含量少於2克的備用鋰電池(包含行動電源)。飛行途中,旅客不得為行動電源或電子設備充電。
尿袋上飛機限制|4.大灣區航空
每位乘客最多能攜帶20個容量低於100Wh或鋰含量低於2克的備用鋰電池(包含行動電源)。備用電池必須單獨包裝,可使用原包裝、膠帶封住接點或放入保護袋,以防止短路。
尿袋上飛機限制|5.中華航空
每位旅客可攜帶最多20個容量不超過100Wh或鋰含量不超過2克的備用鋰電池(包含行動電源)。為了安全考量,行動電源與備用鋰電池都不能託運,必須隨身攜帶。飛行全程禁止使用或充電,建議不要放置於上方行李櫃。
尿袋上飛機限制|6.長榮航空
每位乘客最多能帶20個容量低於100Wh的備用電池(包含行動電源)。為確保飛航安全,整個航程中嚴禁使用或為行動電源充電。若有充電需求,建議在登機前先將設備充滿電。
尿袋上飛機限制|7.日本航空
備用鋰電池(包括從設備拆下的電池和行動電源)不可託運。乘客可攜帶容量不超過100Wh或鋰含量不超過2克的備用鋰電池。
尿袋上飛機限制|8.全日空
只要鋰離子行動電源的額定容量(Wh)小於160Wh,即可隨身攜帶。如果產品未標示容量,將一律視為超過160Wh,不得攜帶上機或託運。
尿袋上飛機限制|9.新加坡航空
每人可攜帶20個未安裝在設備中的備用電池(含行動電源),容量需小於100Wh或鋰含量小於2克。這些備用電池不可託運,只能放在隨身行李中。電池需維持原廠包裝,或以膠帶包覆金屬接點,或放入保護盒或塑膠袋中,以防損壞或短路。
尿袋上飛機限制|10.亞洲航空
隨身行李中最多可攜帶5個容量在100Wh或以下的備用電池(包含行動電源),且不得託運。在亞洲航空的所有航班上,無論容量或認證如何,都嚴禁使用或為行動電源充電。行動電源必須收納在座位下方的置物袋中。
免責聲明: 航空公司規定或會更新。為獲得最準確的資訊,建議在出發前瀏覽所乘搭航空公司的官方網站進行最終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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