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之後,有不少外國公司都推行「在家工作」,而此工作模式在外國更非常流行。而荷蘭近日便即將通過法案,正式宣佈「在家工作」是合法權益!僱員可以主動要求在家工作,如果僱主拒絕的話則必須提供合理理由。
荷蘭議會周二批准了允許員工在家工作的法案,參議院現在準備通過該法案,在新冠疫情爆發期間,荷蘭政府主動向市民提供在家工作的指引,令很多人都開始傾向更靈活的工作地點。該法律旨在為員工提供更好的工作與生活平衡,並讓企業有機會繼續受惠於「混合工作模式」。其中一名推行該法案的議員Steven van Weyenberg表示,這個法案對僱主來說是好的,因為有快樂的員工就有快樂的老闆!他更認為「花上一個多小時坐車回辦公室就為了發電郵給同事,是沒有必要的。」
而今年5月一項調查發現,英國僱員在拒絕返回辦公室方面在數據上遙遙領先,這項由在家工作研究 (WFH Research) 發布的調查涉及來自世界各地的 33,000 人,顯示 23% 的英國僱員表示他們寧願辭職或開始尋找新工作,也不願回到辦公室。
資料來源:Daily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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