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本仙台市日前發生了一宗令人唏噓又極具爭議的侵佔鉅款案。一名患有癌症末期的 43 歲男被告,在得知自己僅剩數個月壽命的退院當日,於街上撿獲一個裝有 2,200 萬日圓(折合約 114 萬港元)現鈔的袋子並私自帶走。被告在法庭上供稱,當時以為這是「神明送給他的禮物」,遂將款項用於旅遊及醫療費用。
退院得知癌細胞轉移 路上撿獲現金袋
案情指出,涉案的 43 歲無業男被告患有消化道癌症及癌性腦膜炎。案發當日,他剛完成階段性療程辦理退院,但醫生卻在隨後的診斷中告知其癌細胞已轉移至腦部,並對他發出僅剩 2 至 3 個月壽命的「余命宣告」。
被告在極度悲痛的心情下離開醫院,打算前往好友開設的店舖。途經仙台市青葉區的路上時,他發現地上有一個類似書包的袋子。被告隨後將袋子帶到附近公園的洗手間內用刀割開,驚見裡面裝有大量現金。據悉,該袋子是由警備公司員工作業時不慎從運送台車上掉落的現金袋。
現金充當醫療費與旅行 辯稱「以為是神明禮物」
被告在初審中坦承所有起訴內容。當被問及當時的心理狀況時,被告表示在接獲噩耗後心情陷入絕望,看到鉅額現金時瞬間以為是「神明賜予的最後禮物」。
被告未有將撿獲的現金交予警方,而是將款項用於前往越南及伊勢等地旅遊、品嚐美食以及支付個人的癌症醫療費用。
保險公司協議月還 3 萬 完債需至 95 歲
辯護律師指出,被告在得知生命將盡的極端情緒下犯案,希望法官考量其特殊背景判處執行猶予(緩刑)。目前該筆損失已由警備公司的保險公司承擔,被告亦與保險公司達成和解,承諾以每月 3 萬日圓(折合約 1,550 港元)的方式分期償還。
然而,截至目前被告僅償還了約 344 萬日圓,仍有高達 1,800 萬日圓未清還。檢察官在法庭上質疑:「在已被宣告餘命有限的情況下,真能按預期還清嗎?」若要全數還清,預計需一直還款至「令和 60 年」(即 2078 年),屆時被告將年滿 95 歲。
檢察方認為被告行為極其自私,向法庭求刑監禁 1 年;辯方則極力爭取緩刑。本案預定於 11 月 6 日正式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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