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準備飛歐洲玩樂的旅客留意啦!平時出遊搭飛機,大家最關心的除了機票價格,就是手提行李可以帶多少。最近歐盟正式拍板通過全新的航空旅客權益改革法規(第2026/2202號規則),裡面針對隨身行李、航班延誤賠償以及「No-show」機票限制都有大幅度調整。想知道未來飛歐洲點樣攜帶行李最划算?即刻睇睇以下重點懶人包!
1. 航空公司條款再更新!去程冇搭 回程機票不能直接作廢
好多時大家買來回機票,如果臨時有變未能搭乘去程(No-show),舊有的做法是航空公司會直接將你整張機票作廢,連同回程座位一併取消,甚至要加收手續費。新規定下,航空公司不得再因為旅客沒有搭乘去程航班,而直接拒絕其搭乘同一張運送契約下的回程航班,亦不可以因此額外收取懲罰性費用。
另外,針對客機在停機坪長時間停留的尷尬情況,新法規亦要求航空公司必須維持機艙適當溫度、提供飲用水及廁所設施;若停機坪延誤達 2 小時,在飛航安全許可下原則上須讓旅客下機,對乘客權益保障更加全面。
2. 航班延誤賠償條款明朗化!退款最快7日內到手
去旅行最怕遇到航班大延誤或者臨時取消,新法規將過往歐盟法院判例正式納入法例規管,提升退款效率:
延誤滿 3 小時或以上:符合條件的旅客可按照航程長短,申請 250、400 或 600 歐元不等的補償。
延誤滿 5 小時或以上:旅客有權選擇放棄行程並要求全額退款。
退款安排:航空公司原則上必須在 7 個日曆天內完成退款,且不得強迫旅客接受代金券(Voucher)。
替代航班賠償:若航空公司未能於 3 小時內安排替代交通,旅客可自行購買其他機票,並向原航空公司索償合理費用(最高可達原機票價格的 400%)。
申請期限:旅客須於預定出發日起 9 個月內提出申請,航空公司則要在 30 天內完成賠償或說明拒絕原因。
3. 購票介面要清晰!機票標價強制包含「基本行李」
以前買歐陸廉航機票,不時遇到結帳時才發現要逐項加購手提行李費用的情況。為了增加價格透明度,新制規定航空公司及訂票平台在用戶搜尋機票的初始階段,就必須預設顯示包含 1 件免費隨身小物的機票總價,方便大家直接比較真實開支,不用再花時間算隱藏收費。
4. 登機箱免費夢碎?歐盟規定只有「隨身小物」保證免費
大家最關心的行李問題終於有定案!雖然歐洲議會曾建議免費開放攜帶 1 件登機箱及 1 件隨身物品,但經過最終協商,正式法規並未強制航空公司提供免費登機箱。
新法規僅保障旅客可以免費攜帶 1 件隨身小物登機(例如小型後背包、手提包或電腦包)。尺寸必須符合 40×30×15 公分以內,或者能夠完全放進前方座椅下方。至於大家常用的標準手提登機箱(放在頭頂行李櫃),航空公司依然有權根據不同票價級別收取費用。大家買票時記得留意自己買的是不是最基礎的「輕量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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