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日本購物,出示護照即場減免消費稅——這個沿用多年的做法,將於2026年11月1日起正式終止。日本國土交通省觀光廳宣布,全面改行「先付後退」新制:旅客須按含稅價格付款,離境前於機場完成退稅手續,方可取回稅款。本文將根據官方公告,整理新舊制度分別及港人出行前必須掌握的重點。
新制與舊制:兩套截然不同的流程
舊制(2026年10月31日或之前適用)
- 旅客出示護照,由店員確認免稅資格
- 直接以免稅價格(即含稅售價扣除10%消費稅)結帳
- 消耗品以透明膠袋密封,須於30日內離境;一般商品須於180日內離境
- 每日退稅上限為¥500,000(折合約港幣$24,500)
新制(2026年11月1日起適用)
- 所有商品一律按含稅價格付款,不論消耗品或一般商品
- 購物結帳時,須即時登記退稅收款方式(信用卡或電子支付,依商店系統為準)
- 透明膠袋密封要求全面廢除
- 消耗品╱一般商品分類廢除,統一以90日內離境為準
- 每日退稅¥500,000上限廢除
- 離境當日須於機場辦理海關退稅確認,稅款其後退回所登記帳戶
離境前必做兩步(順序錯誤,退稅即時失效)
新制下,退稅並非自動完成。旅客須按序完成以下兩個步驟,缺一不可。
第一步:購物時即時登記退稅收款方式
於收銀台結帳後,即時透過店家系統或指定平台登記退稅的信用卡或電子支付帳戶。若未完成登記,即使其後於機場辦妥海關確認,亦不會收到任何退稅款項。
第二步:辦理行李托運前,先完成機場海關退稅確認
離境當日,必須在辦理行李托運之前,帶備所有退稅商品及購物收據,前往機場出境大堂辦理確認手續。可使用自助申報終端,或透過日本政府官方手機服務 Visit Japan Web(VJW) 完成。系統顯示「綠色」可直接辦理托運及登機;顯示「紅色」則須前往海關人工檢查櫃台。
關鍵次序:必須先完成海關確認,方可辦理行李托運。若商品已放入托運行李,將無法取出核查,退稅資格即告喪失。
*目前支援VJW退稅確認的七大機場為:成田、羽田、關西、名古屋(中部)、新千歲、福岡、那霸*
三個容易忽略的細節陷阱
陷阱一:同張收據中有任何商品無法出示,整張收據退稅資格即時失效
新制以「整張交易」為單位進行核查。若部分商品已使用、遺失,或事先放入托運行李,海關將取消整張單據的退稅申請。建議將所有退稅商品隨身帶上機,切勿放入托運行李。
陷阱二:每次購物須達最低消費門檻
同一間店、同一天購物,稅前金額須達¥5,000(折合約港幣$245)或以上,方可申請退稅。此門檻與舊制相同,新制維持不變。
陷阱三:高價商品須登記商品序號
商品價格超過¥1,000,000(折合約港幣$49,000)者,店員須於系統登記商品序號;離境時如序號不符,退稅申請無效。港人常見涉及此門檻的商品類別包括高級手錶及名牌手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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