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乘客購買1.5萬元國際機票後因行程變更申請退票,最初僅獲退400多元。經媒體報導及維權後,平台與航空公司最終全額退還1.5萬港元票款,專家指出高額手續費屬於不合法的霸王條款。
購買機票前切記要看清退改簽條款!近日有一宗關於天價機票退票費的事件引發網絡熱議。一名消費者早前在旅遊平台花了超過1.5萬元(人民幣,下同)訂購一張國際機票,其後因行程有變,在航班起飛前三天申請退票。然而,平台與航空公司最初竟扣除高達97%的費用,最終僅退回432元,讓事主大感不解並引發爭議。
媒體報導後 獲全額退還1.5萬元票款
事主隨後向內地媒體尋求協助並公開事件。在各大媒體報導關注後,事件迅速迎來轉機。事主於短時間內接連收到兩筆退款(分別為12,000餘元及2,000餘元),加上最初退還的432元,合共15,217元的機票費用已獲全額退還。
雖然順利追回款項,但事主表示,個人能否獲得退款已非最重要的事,他希望藉由是次公開求助,能推動消委會等相關監管機構深入調查航空公司高額退票費的問題,從而保障更多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法律專家:屬不合法「霸王條款」 雙向壓榨消費者
針對是次事件,法律及消費者權益專家指出,航空公司與訂票平台在售票時未有履行充分的告知義務,導致消費者在重大誤解下訂票,相關條款屬於無視消費者權益的「霸王條款」,在法律上應屬無效。
專家補充說明:
違約金應與實際損失相符:退票費在法律性質上屬於違約金,應以航空公司的實際損失為限。航空公司未有以合理方式清晰告示退票比例,甚至刻意隱蔽,收費明顯遠超合理損失。
超售與高額退票費兩頭獲利:部分航空公司一方面利用超售機制降低空座率,另一方面又對退改簽旅客收取天價退票費。若旅客退票,航司收取高額手續費;若無人退票而出現超售,則由消費者承擔無法登機的風險,形成雙向壓榨消費者權益的不公平現象。
呼籲規則透明 保障消費權益
專家強調,出行作為旅遊消費的重要一環,航空公司的營運規則必須保持高度透明,權益亦應對等。只有在充分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與公平交易權的前提下,才能建立健康的旅遊消費環境,讓旅客放心出行。
來源:央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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