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港人北上深圳後,因逗留不足24小時,攜帶一瓶未飲完的半瓶酒入境香港時未有申報,結果在海關被裁定涉嫌走私,被罰款$5,295港元。事主指該酒成本僅$87元,大呻罰款令她「破產」,並提醒其他港人留意相關入境法規。即看內文了解更多詳情!
一名港人近日分享經歷,指自己由深圳返港時,因攜帶未飲完的半瓶酒入境而未有申報,被香港海關罰款$5,295港元,更直言罰款金額足夠她感到「吃50隻大閘蟹」。
事主在社交平台小紅書發文指,她剛在深圳看完一場「猛男show」後回港,由於在深圳逗留時間不足24小時,在香港海關入境處即被截停,並因攜帶一支「前一晚沒喝完的半瓶酒」而未有申報,被裁定涉嫌走私,罰款$5,295!
▼事主遭海關截停▼
她解釋,該半瓶酒的成本價僅約$87元,面對逾五千元的罰款,讓她大感不值,形容這筆錢「夠我在深圳吃50隻大閘蟹」,並以此經歷提醒其他北上港人,必須留意香港海關對於入境人士攜帶煙酒的相關法規,特別是「24小時」的逗留限制及申報要求,避免因一時大意而遭受巨額罰款。
▼該酒在網上只售199元人民幣▼
港人在香港以外地區停留少於24小時 則無任何免稅
根據香港海關的規定,凡年滿18歲的旅客,可以免稅攜帶1升在攝氏20度或以上的酒精濃度飲料入境,供其本人飲用。然而,倘若該旅客在香港以外地區停留少於24小時,則沒有任何免稅優惠,其攜帶任何酒類入境必須根據《應課稅品條例》作出申報及繳稅,否則即屬違法。
事主疑因在深圳逗留時間少於24小時,故攜帶任何酒類入境均不可享有免稅優惠,加上未有申報,最終被處以罰款。
酒精濃度逾30%酒類:稅款劃分兩大類
根據香港海關網頁顯示,在攝氏20度下量度,酒精濃度以量計多於30%的酒類,將按以下兩種情況評定稅額:
1. 酒量不多於1升(標的酒量):
若單一瓶子(包括桶或其他容器)所載酒量不超過1升,其應繳稅額將按其價值分層計算:
首$200價值: 徵收100%稅率。
餘額: 徵收10%稅率。
2. 酒量多於1升(標的酒量):
若酒量多於1升,須繳稅額則按公式「A = D x L」計算。其中:
A:須繳稅額。
L:標的酒量(以升為單位)。
D:該瓶酒的每升稅款。
「每升稅款」的評定:
每升稅款的評定則根據「該瓶酒的每升價值」來釐定,稅率同樣分層計算:
每升價值首$200: 徵收100%稅率。
每升價值餘額: 徵收10%稅率。
而「每升價值」(P )則以酒類總價值 (V) 除以標的酒量 (L) 得出,即 P =V ÷ L
▼海關列出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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