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追偶像粉絲可以去到幾盡?日前,NU’EST成員黃旼炫(前Wanna One成員)的香港女粉絲的瘋狂行為引起熱議,貼身跟蹤偶像私人行程,更在社交平台公開與偶像近距離照片並加上「我X你好香」等涉嫌性騷擾字眼,一篇貼文更寫「多謝你俾我知你有幾僧(憎)我,唔緊要我有的是時間。我地慢慢玩」。失格行為令人嘩然,全球粉絲紛紛留言聲討:「根本是性騷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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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該名香港女粉絲已涉嫌多次侵犯偶像黃旼炫私隱。日前黃旼炫去日本旅行乃為私人行程,但該名女粉絲仍貼身跟蹤並放上Instagram。該名女粉絲行為引來極大爭議,認為該名女粉絲行為擾亂並侵犯偶像私隱,有粉絲將其Instagram內容翻譯成韓文放上Twitter。
貼文中亦公開近距離照片,更寫上「我X你好香」。
根據《大韓民國憲法》第17條指出「所有國民的私生活秘密和自由不受侵犯」。該名女粉絲貼身跟蹤行為已涉嫌侵犯偶像私隱或已觸犯韓國法例。如真心喜歡偶像應該尊重他們私隱,不要影響他們日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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