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由風傳媒授權轉載)酒後駕車行為不僅違法,也大幅增加交通事故風險。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於臉書粉專提醒,即使騎乘自行車或微型電動二輪車等「慢車」,皆屬於酒駕的違法行為,其中於四月份以查獲四件違規行為,若超過法定的酒精濃度標準,將最高可罰2400元罰鍰,更可能觸犯《刑法》中的公共危險罪。
單車酒駕也違法!超標就罰錢、酒精濃度標準看這裡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表是,雖然近年「酒後不開車」觀念普及,仍有少數民眾透過騎行自行車或微型電動二輪車等「慢車」,以逃避酒駕行為。而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3條規定,慢車駕駛人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0.15mg / L 或血液中酒精濃度超過 0.03%),將處 1,200 元至 2,400 元罰鍰。
拒測罰更重!電動二輪車酒駕還會吃上「公共危險罪」
警方特別提醒,若慢車駕駛人拒絕接受酒精壓力測試,將會加重罰鍰,並面臨 4,800 元的重罰。此外,若微型電動二輪車駕駛人酒測值超過法定標準,則已《刑法》第185條之三的「公共危險罪」,移送地檢署偵辦。桃園分局指出,四月以查獲四件慢車酒駕的違規事件,未來將持續加強攔查取締,以保障用路人的安全權益,並呼籲民眾切勿以身試法。
不只酒駕要罰!慢車族這 6 種違規行為也會被開單
而針對慢車駕駛人的騎乘行為,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3條規定,若騎乘者違反以下六項行為,則會處以新臺幣300元至1200元罰鍰。
- 不在劃設之慢車道通行,或無正當理由在未劃設慢車道之道路不靠右側路邊行駛。
- 不在規定之地區路線或時間內行駛。
- 不依規定轉彎、超車、停車或通過交岔路口。
- 在道路上爭先、爭道或其他危險方式駕車。
- 在夜間行車未開啟燈光。
- 行進間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
文章由風傳媒授權轉載(原文:最高罰4800元!騎腳踏車「1動作」慘遭開罰,超多人不知道)
圖片來源:FB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桃園分局,magnific,AI 示意圖
在台灣騎乘自行車若酒精濃度超過法定標準(0.15mg / L),將處以1,200元至2,400元罰鍰。若拒絕測試,罰款將加重至4,800元。
在台灣騎單車若違反六項行為,包括不在慢車道通行、不依規定轉彎、危險駕車、夜間未開燈、手持手機等,將處以300元至1200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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