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香港人視富士山為「神山」,每逢夏季登山季(7月至9月)總會吸引大批旅日港人前往朝聖。然而,當夏季結束、入秋入冬後,富士山便會進入危險的「封山期」。最近,日本靜岡縣富士宮市市長須藤秀忠在記者會上罕有地大發雷霆,痛批那些無視禁令、在冬季強行入山的遊客「行為卑鄙」,並強烈要求中央政府修法,改由受困者自行承擔巨額的搜救費用。
「玩命」遊客層出不窮 搜救隊員賭命救人
根據最新數據顯示,儘管富士山在冬季會掛起嚴禁入山的警告標語,但私自闖入禁區的遊客依然絡繹不絕。自2026年年初以來,富士山已發生多宗嚴重的滑落及受傷事故,涉事者除了日本本地人,更包括來自波蘭、瑞典、紐西蘭以及中國的遊客。其中最令日本社會輿論嘩然的案例,是一名中國籍遊客竟然在短短5天內兩度發出求救訊號。這種頻繁耗費公共資源的行為,被指責為極度不負責任的行為。
死亡率高達 25%
在過去5年間,單是富士山靜岡縣一側,在封山期間發生的受傷求救事件就有48宗,其中有12人不幸喪命。這意味著在非開放季節挑戰富士山,死亡率高達四分之一。冬季的富士山並非一般的郊遊徑,而是佈滿積雪、強風與冰層的極限領域。一旦發生滑落,基本上是直衝山腳,絕非一般旅遊裝備可以應付。
市長感嘆,搜救人員每次出動都是賭上自己的性命,在極低溫與雪崩風險中工作,而部分遊客卻將這種「拿命換來」的救援服務視為理所當然。
為甚麼山難事故救援費用是「免費」?
當有人在山中迷路時,消防部門的山區救援隊、警察的山區安全隊以及當地消防隊負責搜救行動。原則上,這類事故的費用並非由迷路者或其家人承擔。荒川律師解釋,消防部門的救援行動依據《消防法》進行,警察的救援行動依據《警察職務執行法》進行。保護任何人的生命和身體安全都是一項法律義務。因此,就其性質而言,救援費用不應由接受救援的人承擔。
如果希望受傷人士自行承擔救援活動的費用,便需要製定一項特別條款,但日本目前尚無此類條款。
富士宮市市長要求修訂相關法律
富士宮市政府目前正積極向中央及縣政府遞交建議書,目標是修訂法律,建立一套「搜救費用個人負擔制」。市長強調,只有讓違規者意識到,一旦出事將面臨天文數字的經濟代價(包括直升機出勤費、大量人力津貼等),才能產生真正的阻嚇作用,保護搜救隊員免於不必要的風險,同時減輕納稅人的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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