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向來是香港人的旅遊熱點,不少港人出發前都會準備一些香港特色手信,如肉鬆餅、蛋捲等打算送給當地的朋友。但請務必留意,台灣近年為了防範非洲豬瘟及各種疫病,入境檢疫規條極其嚴格。最近台灣防檢署再度發出強烈提醒,若誤帶含肉類成分的加工食品入境,最高可被罰款 100 萬新台幣(約 24 萬港幣)。為了讓大家開開心心遊台灣,UTravel 特別為旅客整理出一份「避坑攻略」,詳細拆解各類容易誤墮的違禁品地雷!
1. 杯麵
大家可能認為杯麵經過脫水、高溫處理,又是密封包裝的「乾貨」,理應非常安全。但事實上,杯麵正是台灣海關攔截率最高、爭議也最多的違禁品類別!
含「實體肉塊」即屬違規
台灣檢疫部門對肉類的定義非常嚴苛,尤其是針對非洲豬瘟的防範。港人愛買的豪華版杯麵,若裡面附有一包真空包裝的即食肉塊、肉燥,那是絕對禁止的。不論是豬、牛、羊、雞還是鴨,只要是「肉類調理包」,通通不能過關。部分地區的杯麵會額外搭配一小條火腿腸、鳳爪或滷肉片。這類加工肉品一經發現且未申報,罰款將由 20 萬新台幣起跳。
純粉包、油包的純味即食麵可免申報
雖然管制嚴格,但並非所有即食麵都是禁品。符合以下條件的原則上可以免申報:
- 不含肉成分:僅附帶純粉包、純油包(非肉燥油)或乾蔬菜包。
- 素食或特定海鮮味:部分純素食即食麵,或純海鮮口味(如昆布、蝦粉底)的米粉、速食粥。
2. 肉類加工品
香港人去台灣探親訪友,總喜歡在帶上「港式手信」,覺得大方得體又有特色。然而,在台灣海關的眼中,某些餅乾和名產,很多都藏著致命的「肉類成分」。一旦不小心帶入關,原本的一番心意隨時變成一張天價罰單!
「肉鬆類」製品
很多人以為肉鬆經過高溫烘焙、乾巴巴的,應該不算「肉」,但在台灣法律中,它依然是肉製品。大家最愛買的肉鬆蛋捲、肉鬆餅、肉鬆夾心餅。甚至是那種撒了少量肉鬆碎的紫菜卷、肉鬆米餅,或是標榜「含肉鬆成分」的各類零食,通通不准入境。
醃製與加工肉
很多香港長輩喜歡帶些傳統乾貨去台灣送禮,覺得可以存放很久,應該沒問題。傳統臘味包括臘肉、臘腸、膶腸,雖然這些是醃製乾貨,但在台灣檢疫規條下,它們屬於未經高溫徹底殺菌的加工肉品。而西式加工肉,如肉乾(豬肉乾、牛肉乾)、香腸、火腿、煙肉(培根)、熱狗,亦禁止攜帶入境,違者即時重罰。
含肉即食食品
這一類往往不是手信,而是旅客為了方便在旅途中或轉機時食用的糧食。沒吃完的飛機餐、火腿三文治、漢堡、披薩。只要裡面夾有一片火腿、一塊午餐肉或一點肉碎,帶下飛機進入台灣境內就是違法。港人順手帶去的肉包、肉粽、水餃、燒賣。即使是煮熟的,只要含有肉餡,在沒有證明文件的情況下都不能過關!
3. 蛋奶與蔬果
入境台灣,好多香港旅客都知悉不可以帶肉,但原來有一些平時覺得好普通、甚至像「素食」的食品,原來一樣禁止入境!
未全熟蛋品:台灣防檢署明確規定,所有未全熟的蛋製品(包括溏心蛋、溫泉蛋、半熟蛋)都可能攜帶禽流感病毒,係嚴格禁止入境嘅。
生鮮蔬果:所有新鮮水果、蔬菜、植物種子都不能攜帶入境。特別要注意,如果買了生乳捲或蛋糕,上面若有新鮮水果裝飾(如整顆士多啤梨),亦必須接受檢疫,否則會被沒收。
- 種子與土壤:「植物防疫檢疫法」第14條第1項及第15條等相關規定禁止輸入之植物或植物產品、有害生物、土壤、附著土壤之植物等,除於輸入前先取得輸入許可外,不得輸入。
首次違規即罰20萬!
根據《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旅客若違規攜帶動植物產品入境且未申報,最高可處新台幣100萬元罰鍰。針對非洲豬瘟疫區豬肉製品,政府採「重賞重罰」原則,首犯即裁處20萬元,再犯則加重至100萬元。
防檢署強調,邊境檢疫為防疫之本,呼籲民眾若對攜帶物有疑慮,應於入境時主動前往檢疫櫃檯諮詢。相關單位重申,只要秉持「誠實申報」原則,即便物品最終遭沒入處理,亦不會產生任何罰金,請國人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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