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港媽最近在網上分享自己帶發高燒的嬰兒過關到深圳求醫,並在深圳回港時被入境處攔下,貼文在網上引起討論,不少網民表示自己亦試過發燒過關被攔下,不過更多網民質疑港媽為什麼選擇帶嬰兒到深圳求醫,認為做法極危險,即看下文了解港媽為何要帶高燒BB北上求醫!
事源港媽在小紅書表示自己的嬰兒近日發高燒至39.6度,於是她帶同嬰兒北上到深圳兒童醫院看急診,去程時順利,不過在回程時香港關口有紅外線探溫,而且會對小朋友單獨探測溫度,然後她們就被攔下來並被帶進一間小房間查問,過程中衛生署職員對嬰兒作檢測及問媽媽幾條問題,包括過去七天有沒有離開過香港、家中有沒有人從事家禽魚類飼養售賣工作、過去幾日有沒有去過農場等等,最後職員給嬰兒開了一張轉介信,表示有需要可以此到醫院求診並放行,全程15分鐘。
有網民質疑港媽為甚麼不留港求醫而選擇到深圳,港媽特意留言解釋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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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民留言批做法危險
有網民留言表示在香港公立醫院嬰兒發高燒的情況下很快就可以見醫院,而貼文者的嬰兒燒至39.6度非常危險,相當到診所或醫院求醫很快就得到診治,比起北上到深圳更安全,不過亦有人支持貼文媽媽的做法,表示自己試過帶高燒嬰兒到醫院急症仍然要等8個小時,甚至有人覺得深圳求醫比起香港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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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小紅書@TT的親子紀錄
延伸閱讀|北上買餸返港隨時犯法?罰款兼坐半年監!4類食材嚴禁帶入境!
又到了大閘蟹當造季節,相信不少港人都會北上採購帶回港,到底帶大閘蟹過關返香港會唔會觸犯法例呢?早前《東張西望》整合北上買餸注意事項,原來有4類食材、植物嚴禁帶入境,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罰款5萬及監禁6個月,有返內地買餸的港人記得留意啦!
帶大閘蟹過關返香港會唔會犯法?
根據香港法例第132AK章《進口野味、肉類、家禽及蛋類規例》,由於瀕危動物、新鮮肉類、雞蛋等均屬受規管食物,自行攜帶過關即屬違法。但由於海鮮不屬限制範圍,加上法例上未有明文規定要煮熟,因此活大閘蟹、游水魚、活蝦、活貝等均屬可帶入境。(*值得注意的是,一定要符合「自用」的要求,不能作商業用途或大量帶入境。)
至於蔬果植物以及已煮熟肉類(以滲血作為識別)、雞蛋制品等同樣可以帶入境,詳情如下圖:
▼北上買餸注意事項▼
呢2類食材最多人中招 違例者罰款5萬及監禁6個月
提到不能帶入境的食材,除了新鮮肉類外,原來有不少市民誤以為生蛋、部分火鍋配料可帶回港。特別是生蛋(如土雞蛋、溫泉蛋、皮蛋等),根據海關數字表示違規個案的大約有28%是攜帶生蛋回港;而火鍋配料中亦有不少是未煮熟肉類,如生餃子、雲吞、肉丸等,建議大家購買食材回港時要避開這類型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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